附录_关于醉鬼玫瑰圣斗士事件

附录

关于醉鬼玫瑰圣斗士事件

醉鬼蔷薇圣斗士事件(神户儿童连环杀人事件)是指1997年发生在日本兵库县神户市须磨地区的连环杀人事件。此事件中,2人死亡,3人重伤,受害者均为小学生。罪犯行径血腥残忍,包括分尸、毁尸、发送挑战书等。最终被捕的凶手是一名14岁的未成年罪犯,震惊了整个日本社会。

此事也给一些人带来了负面影响,有人觉得犯罪的少年很帅,于是设立大型匿名留言板,甚至还出现了凶手的粉丝。日本也因为此事修改了与少年犯罪相关的法律,并在媒体上加强了预防少年犯罪的宣传引导。

过程

“醉鬼玫瑰西藤”是日本神户一名14岁学生的自称,他在1997年3月至5月间杀害了一名11岁男孩和一名10岁女孩。该事件也因日本媒体的误报而被称为“醉鬼玫瑰”。由于日本司法程序严格禁止明确披露未成年罪犯的身份,该男孩的真实姓名并未被媒体公开。在日本的法律文件中,他被称为“男孩A”。

整个事件由三件事件组成,但第三件事件被认为是最具代表性的,由于其作案手法类似“戏剧性杀人”,且媒体报道广泛,因此引起了日本民众的关注。

第一次活动

1997年2月10日下午4点30分左右,日本神户街头,两名小学女生被一名A姓男生用锤子从背后袭击,其中一人受重伤。女生们亲眼目睹行凶者身穿西装外套,手拿书包。知道此事的父亲要求当时男生A就读的初中提供学生的照片,以便女儿辨认行凶者。但学校通过警方拒绝了这一要求。于是,父亲向警方提交了受害者的报案书后,再次要求提供学生的照片,但仍然没有得到批准。

第二起事件

1997年3月16日中午12点25分,神户市的一名男孩A向小学女生(山下彩香)询问厕所在哪里。当女生将他带到学校厕所时,A对女生说:“把脸转过去,我要谢谢你。”随后他用锤子袭击女生并逃跑。女生随后被送往医院,并于3月27日因脑挫伤死亡。此外,下午12点35分左右,A逃离案发现场时,被约200米外的同一所小学的另一名女生发现。A用一把刀(长13厘米)刺伤女生腹部,导致女生两周后才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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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事件

1997年5月24日下午1点半左右,家住神户市的少年B(土池淳)在去爷爷家的路上偶然遇见了少年A。少年A当时正在寻找目标,认为比自己小的少年B(11岁)更容易被杀。于是,少年A以“有一只蓝色的乌龟”为借口,将少年B诱骗到附近的高台上,用绳子勒死了少年B,并将少年B的尸体藏在那里后便离开了。

1997年5月25日,未成年人A再次前往案发现场,砍下未成年人B的头颅,并用事先准备好的塑料袋装起来带走。未成年人A后来的精神鉴定报告指出,未成年人A曾在尸体上射精,并在尸体面部划开伤口,喝其血液。

1997年5月26日中午过后,男孩A将男孩B的头带回家清洗。当天,警方对失踪的男孩B展开紧急搜寻,但无果。当晚,警方对刚刚抛弃凶器的男孩A进行了询问。

1997年5月27日凌晨1点至2点,男孩A带着男孩B的头颅来到神户市一所初中门口,返回住处。清晨6点40分,男孩B的头颅被学校管理人员发现,头颅上缠着两张纸条,上面写着男孩A的犯罪供述。同日下午3点,警方在距学校500米的山坡上发现男孩B的尸体。

蔷薇圣战事件

留言中,男生A自称“醉鬼玫瑰圣”,语气充满挑衅,纸条上用英文写着“SHOOLL KILL”。

根据少年A被捕后的供述,这段文字是少年A简单地用拼音拼写出来的。在后来寄给神户新闻的信件中,“キラー”被拼写成了“KILLER”,但少年A当时并没有注意到“スクール”的正确拼写应该是“SCHOOL”。

1997年6月4日,神户新闻社收到了“坂组蔷薇圣斗士”寄来的一份“认罪书”,内容是凶手对犯罪事实的自白。

调查过程中,警方怀疑凶手是一名20至40岁之间的男子。然而,在调查过程中,少年A多次受到询问。在看过有关少年A的报告后,一些调查人员对他产生了怀疑。此外,少年A也是3月份谋杀案的嫌疑人。警方开始对少年A进行秘密调查,包括向少年A的学校询问他的笔迹。此外,2月份被袭击的女孩认出了少年A,因此警方断定少年A与此案有关。

1997年6月28日晚7点05分,14岁少年A因涉嫌杀害少年B并殴打他人而被捕,部分凶器被找到。被捕后,少年A很快承认,自己在3月16日杀害了为其指路的小学女生,并殴打了另外三名女生。此事在日本社会引起极大震动。

警方认为,男孩B被杀害的方式以及他留下的纸条让人联想到20世纪60年代旧金山的“十二宫杀手”。

其他信件

6月4日,《神户新闻》收到一封有关此案的信件。信中提到,“醉鬼蔷薇圣”承认杀害并斩首少年B,造成他人伤害,并扬言还会有更多谋杀。第二封信是一封没有寄件人地址的信,邮戳日期是6月3日。棕色信封里有三页,共1400字,同样是用红墨水写的。信中有六个字“醉鬼蔷薇圣”,分别代表“酒”、“鬼”、“蔷薇”、“圣”、“斗”。这也是在少年B头上发现的纸条上的文字。

信的开头是:“现在,游戏开始了。”信中还提到“当我杀人或对他人造成身体伤害时,我感到摆脱了持续不断的仇恨。我可以从中获得平静。减轻我痛苦的唯一方法是增加他人的痛苦……我把我的生命押在这场游戏中。如果我被捕,我就会被绞死,所以警察会很生气,并坚持不懈地追捕我。”

信中还批评了日本的教育制度,称“强制教育让我成为了隐形人”。

在最初的慌乱中,日媒将凶手的名字报道为“九鬼玫瑰圣斗士”,而非“鬼玫瑰”。这一错误激怒了凶手,他在信的最后一段提到:“从现在起,如果你再念错我的名字或者惹我生气,我就在一周内杀掉三颗野菜(凶手在这里的言外之意是,他不把身边的人当人看。)……如果你以为我只杀小孩,那就大错特错了。”

事件分析

从“醉鬼玫瑰圣”的个人资料可以看出,这似乎是一起典型的隐性青春(引きこもり)并发症案例。Gema Nkuma 在分析中指出:

“玫瑰圣醉鬼事件”最糟糕的地方在于,这可能不是最后一次发生这样的事情。无论是男孩A的家人,还是整个日本,都忽视了一些明显的迹象。

日本儿童六岁时要面对一场极其艰难和严格的考试。他们的表现将极大地影响他们的整个人生和未来——这决定了他们是能进入一所好的私立小学还是一所令人鄙视的公​​立学校。家长们对国家的制度和机构没有信心,“醉鬼玫瑰圣”的母亲也不例外。尽管社工已经警告过她的儿子精神状况不稳定,但她仍继续强迫大儿子在学校里表现出色。他已经把虐待和杀害小动物视为一种“爱好”。

进校后不久,他就开始对女孩进行人身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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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宫崎事件的相似之处

除了是典型的隐性青少年犯罪外,分析人士和心理学家发现,“醉玫瑰圣女”杀人案与犯下“连环少女诱拐杀人案”的“宫崎勤”有诸多相似之处。

和1989年的“宫崎勤事件”一样,“佐久蔷薇圣”很早就走上了暴力的道路。小学时他就开始随身携带利器,他在日记中写道:“当我像手枪一样拿着求生刀和纺织剪刀时,我的怒气就会减少。”12岁起,他开始非常残忍地虐待小动物。例如:在街上把青蛙排成一排后用自行车碾压,把猫的四肢砍断,把鸽子斩首。

1997年3月16日袭击事件发生后,他在日记中写道:“今天我做了一个令人恐惧的实验,以证明人类是多么脆弱……当女孩转向我时,我挥动手中的锤子。我想我击中了她的头几次,但我记不太清楚,因为我太激动了。”

1997 年 3 月 23 日,他补充道:“今天早上,我妈妈说:‘可怜的女孩。这个女孩看起来快要死了。’但我没有被捕的迹象……所以我更加感谢上帝……请继续保护我。”

此外,在搜查《玫瑰圣醉鬼》的房间后,发现了数千本色情漫画和色情电影。因此,日本政治家龟井静香希望禁止这些令人不快的内容。他还表示,“这些电影完全没有文学性或教育性,只是为了呈现残酷暴力的场景而拍摄和制作……成年人应该为此负责。”这件事让成年人重新思考某些关于此类电影的政策,是否仅仅因为这些电影能赚钱就允许它们存在。

活动

1997年10月13日,神户家庭法院判决将男孩A送往少年感化院进行诊断,男孩A被转送到关东少年感化院。2001年11月27日,经判定治疗效果良好,男孩A被转送到东北少年感化院。

2002年7月,神户家庭法院判决,虽然治疗进展顺利,但男孩A仍需要进一步强化教育,因此将继续被拘留。

2004年3月10日,成年男性罪犯A从少年看护所释放,开始回归社会,日本法务省将少年A获得假释的消息告知了被害人家属。

社会影响力

2000年,日本国会因此事将刑事责任年龄从16岁下调至14岁。但在2004年6月1日发生11岁“少女A”杀害御手洗礼美事件(日本佐世保六年级女生杀人案)后,关于是否应再次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的讨论再次升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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