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凤凰财经《银行眼》
“我这几天一直在反思,我为什么会陷入这种鬼故事般的情节中,为什么我才刚刚开始了解期货和美油,我多么后悔自己的粗心、鲁莽和贪婪,多么希望时光可以倒流。”中行原油宝事件还在继续,维权群里的投资者们也依然在经历着同样的“鬼故事”般的心情。
投资者比以往更加努力地研究原油、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等问题,尽管他们中不少是金融从业者,甚至不少是中行员工。来自山东的陈女士就是中行前员工,她表示以前非常信任中行,但这次让她失望了:“中行一向以保守著称,业内都知道,我一直没搞明白,这次为何会出现这样的意外。”
“我们已经实名向银保监会、证监会进行了投诉。”早在事件发生之初,就有投资者向监管部门进行了举报。据投资者反馈,已向银保监会、地方银保监局提交了材料,但证监会热线称,该事件不属于受理范围。此外,投资者还联系了国家信访局、公安局等部门。
据凤凰财经《银行眼》记者了解,银保监会及地方银保监局已向银行进行询问、收集材料,并对相关问题进行内部研究处理,力争尽快拿出解决方案。
原油宝与账户原油挂钩,不涉及现货交易,因为被称为“纸原油”。同样,银行也有纸黄金等“账户商品”交易产品,会面临监管约束。这类产品是前几年不少银行金融市场部推出的创新型投资产品。如今消费者诟病的“降低(针对商品期货的)投资交易门槛”曾是该产品的宣传点,为投资者提供了参与商品期货的平台。
凤凰财经《银行眼》记者了解到,该类业务虽然属于个人理财业务,但该类产品并非资管部门设计的标准金融产品,而是金融市场部门创设的账户交易/投资业务。在现行资管新规、金融管理新规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均未对该类业务作出明确要求,仍属于监管空白。
“法律目前在这方面有所欠缺,行业内对原油宝产品本来就不应该有禁止性规定。”中闻律师事务所马海涛表示,“但如果银行对产品风险等级的评估与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不匹配,在产品销售和风险控制上就应该存在不合规的情况。”
创新业务都是从“法律没有禁止”开始的。凤凰财经《银行眼》记者查阅行业文件发现,账户能源、账户理财等产品并无禁止性规定,但也没有监管约束。近几年出台的资管新规、理财新规侧重去杠杆、去渠道,对此类业务均未涉及。
投资者仍在维权。近日网上流传的一张截图显示,截至4月20日,多头持仓户数为3621户,共计持仓约141.57万桶,结算价为-37.63美元/桶。据此估算,多头持仓户损失约2.1亿元,需向银行缴纳保证金3.7亿元。经凤凰财经“银行眼”多方核实,这只是某家分行的统计数据,受影响客户总数及金额尚待官方披露。
多位业内人士表示,从产品协议来看,中行在结算价、保证金平仓等操作问题上并未出现违规行为,中行如何“在法律框架内承担应有的责任”,取决于监管部门对其责任的认定。但原油市场“史诗级”暴跌也让中行遭遇“史诗级”信誉危机,投资者仍在等待一个说法。
但这并不是孤例。一位外资投资者表示:“其实国外也有这样的案例(金融机构因油价下跌而遭受巨额损失),但目前还没有报道出来。”据报道,外资机构还要求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调查芝加哥商品交易所(CME)是否“可能存在市场操纵、系统故障或电脑程序故障”导致油价跌至零以下。
解构原油宝藏:银行充当做市商,极端市场价格加大损失
在期货交易所交易有两种交易结构,一种是做市商(OTC),一种是经纪商。期货交易所有一个交易池(环形),一群交易员围坐在一张桌子旁,后面有人拿着电话和笔,看着市场报价,互相打电话交易。这是期货交易最早的形式,但现在交易池已经变成了一个电子交易平台,可以让更广泛的人参与进来。
期货交易和股票一样,也是采用竞价交易,交易者下单买入和卖出,如果买入和卖出价格相符,系统会自动帮你成交,并将订单从电子交易平台移除。经纪公司替客户下单,由于期货交易所实行会员制,一级和二级会员公司都可以充当经纪公司。
业内人士表示,中国银行扮演的角色更像是另一个角色——做市商。
在市场交易中,通常由具有一定实力和信誉的法人充当做市商,投资者向做市商询价,做市商向投资者提供买卖价格,并按照其提供的价格接受投资者的买卖请求,以自有资金和证券与投资者进行交易。
对于投资者来说,通过与多家做市商分散交易,可以规避一定的价格压力风险,这可能比实盘交易的价格更合适;对于做市商来说,他们有足够多的交易员,记录所有投资者的持仓情况,并根据对行业的了解提供报价,用自己的资金和证券与投资者进行交易,通过买卖价差实现一定的利润。
作为做市商,中行相当于一个小型交易所,用一些投资者的话来说,相当于一个与WTI价格挂钩的“虚拟盘”。原油宝产品可以理解为一只开放式、份额可变的原油ETF,中行是这只ETF的做市商,再委托国际机构作为券商(中银国际、摩根大通)在CME操作交易。
“但像USO、工行、中行这样的纸油产品并不是简单的油价追踪产品,它们是通过WTI原油合约的月度掉期操作来追踪油价的,这在特殊时期风险很大。”DOTS机构投资者社区CEO郑迪表示。
与布伦特合约不同,WTI合约只接受原油实物交割,只有在美国输油管道集散地库欣拥有仓储能力的多头才可以参与WTI原油交割。因此,不少投资基金都在与WTI进行金钱游戏,美国石油指数基金(USO)是其中最大的玩家,而USO的大规模月线超卖也会影响原油价格。
“USO章程规定月结操作要提前两周,而工行产品是提前一周左右,中行产品只提前两天。所以21日凌晨大跌中,被坑的是中行的原油宝。中行月结太晚,其他多头也不会进场。当天的多头只有两种:待平仓的空头,以及在库欣有仓储能力的空头。”郑迪说。
极度负值的油价让空头赚得盆满钵满,却让多头亏损,而由于之前有“抄底”的预期,国内不少投资者“抄底买多”,这才是导致亏损如此巨大的原因。
投资者因此指责中行让原油宝投资者承担实际损失,甚至有人指出中行利用原油宝投资者的资金做多,用自有资金做空,从而让投资者承担损失。
天收金融研究院研究员陈诚提醒投资者,中国银行在芝加哥商品交易所的即时交易,和中国银行与原油宝客户的交易是两码事;原油宝是客户与中国银行之间的协议,必须遵守的是交易协议。
“目前,中国银行的解释是可信的,他们的操作并没有违反产品协议。但这个协议原本是对银行有利的。”陈诚也指出。
对该计划的反思:中国缺乏优秀的交易员
在郑迪看来,产品设计师可以对此进行反思,扪心自问,自己的产品在面临不利局面时,是否应该死板地按照原计划行事,还是应该立即采取行动。
目前,USO已经打破原有惯例,提前一个月开始进行变更,并宣布不再披露年度运营策略,据信是为了避免在极端环境下成为猎杀对象的危险。
也有业内人士表示,中行之所以选择较晚移仓,是因为其海外撮合能力更强,合约时间越近价差越小,以往市场行情下,这也是为客户考虑,但没想到这次会出现“负油价”这么极端的黑天鹅事件,对CME此前关于“负油价”的风险提示没有给予足够重视。
但让很多投资者不能理解的是,难道中行没能预见到“负油价”的后果?中行真的没有安排交易员监控市场吗?为什么交易员在发现价格暴跌后不交易?尤其是在21日凌晨,油价跌至负值的时候,也就是“黄金半小时”。
一位熟悉原油期货投资的业内人士表示,在全球大宗商品投资交易领域,中国银行体系已经是中资银行中最好的,但中国的机构参与者,包括金融机构和一些国有企业,却没有一家像样的交易员,与国际水平差距很大,谨慎程度也不如国际原油期货的专业投资者。
此外,有金融从业者认为,最大的可能性是,中国银行吸取了巴林银行破产的教训,为了防范道德风险,锁定了交易员的权限,产品这样设计,交易员就无法提前进行操作。
“中国银行这么大的规模,为了投资者的利益,也有义务在市场风险出现较大波动时,及时识别风险问题、发现产品问题、进行机制调整。”一位期货投资者表示,但这也要看银行内部的敏捷性。
中国银行是否履行了尽职调查义务和风险提示?
从上述对原油宝产品的分析可以看出,在纸原油宝产品中,“银行并不具备期货做市商的资质,但实际上履行了做市商的工作。”一位投资者向记者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在成熟的做市商制度下,做市商同样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与义务,例如根据纳斯达克市场规则,券商和做市商“必须尽可能以当时市场最有利的做市商报价与客户或委托人完成所有交易”,否则即违反了尽职调查义务。
投资者认为,即便作为做市商,中行也未尽到尽职义务。“仅仅发短信提示风险就够了吗?CME临时改变规则吃瓜视频在线观看nba,允许油价为负值,要求市场参与者做好WTI跌至负值的准备。但今年的环境如此特殊,风险如此之高,中行却没有充分提示风险,给出相应的操作建议。”不少投资者对中行所谓“风险提示”的说法并不十分接受。
“我在做风险测试的时候,填写的是可以承担30%本金的损失。但没想到原油宝竟然让我损失了全部本金,甚至亏损。”一位投资者表示,而投资者也质疑,这样的损失,不加杠杆能承受吗?
期货市场是保证金制度,可以用少量的保证金以很小的风险撬动资金,因此具有杠杆属性。杠杆倍数最高根据不同交易所的规定不尽相同,最高可达100倍,赚得越多,亏得越多。但各家银行推出的纸原油产品,保证金与交易资金相同,相当于杠杆率1:1。因此,在出现负油价之前,最大的亏损就是本金的亏损。
由于期货投资具有较高的杠杆风险,不少银行发行的直接投资期货、金融衍生品等金融产品的风险等级为R5,适合激进型投资者。据投资者介绍,中国银行、工商银行的原油账户均可供风险评级为R3(保守型)及以上的投资者开通。
但从投资者的反馈来看,前期对投资者的资质审核和风险教育不够到位,前期宣传中打出“原油新手也能做”等口号。
“据说,原油投资新手都能做,3月份油价暴跌的时候,大家在公众号、朋友圈上都推低买入。”包括一些中行基层员工在内的不少投资者反应,这是一款稳健的理财产品。
纸原油、纸黄金、理财账户服务存在漏洞
“账户能量是按照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设计的产品。”不少银行在推出或解读账户能量产品时,都指出了监管政策风险,同时表示产品设计是合规的。
但如此巨大的风险也让市场开始反思,商业银行是否应该降低门槛,为个人投资者提供交易原油期货的渠道?
“在银行开立商品业务账户,比直接在期货市场开户更方便。”一位投资者表示。
在上海期货交易所能源交易中心开户参与原油期货投资,个人投资者开户前五个交易日,账户可用资金要求不低于50万元;法人账户要求不低于100万元。银行账户原油无资金要求,但最小交易单位为0.1桶,保证金也是交易所涉及的金额。
与纸原油类似的还有纸黄金、纸大豆等产品,更规范的说法是“账户商品”交易业务。从2013年工行推出的账户原油产品开始,建行、中行、中银、民生、平安等多家商业银行都推出了可通过个人银行理财账户以人民币或美元买卖(大宗)商品份额的投资交易产品。
总体来说,账户业务包括账户贵金属、外汇、能源、基本金属、农产品等五大类账户交易产品,这些交易产品挂钩国际国内市场主力合约,只计入股份,不提取实物,杠杆比例1:1,实行T+0交易,提供双向博弈,即做多交易(先买入后卖出平仓)或做空交易(先卖出后买入平仓)。
该类业务曾是商业银行金融市场业务和个人金融服务的创新之举,投资者如今诟病的“开户和交易起点低”也曾是该类业务的推广点,账户铜的最小交易单位为1磅,大豆的最小交易单位为1蒲式耳,天然气的最小交易单位为100万英热单位,最低交易金额不足100元人民币。
中国银行等商业银行是否为不适当投资者参与高风险期货交易提供渠道?
业内人士表示,此事的定性目前还存在争议,毕竟中行不是券商银行,不为投资者下单;“原油宝”也不是期货产品,只能说是以原油期货为基准的金融衍生品。
“我们已经实名向银保监会、证监会进行了投诉。”早在事件发生之初,就有投资者向监管部门进行了举报,据投资者反馈,已向银保监会、地方银保监局提交了材料,但证监会热线称,该事件不在受理范围内。
据凤凰财经《银行眼》记者了解,银保监会及地方银保监局正努力向中国银行及分支机构了解情况、估算事态规模,并正在研究处理相关情况。中国银行也在与投资者沟通,研究解决方案。
“法律目前在这方面有所欠缺,行业监管上应该没有对原油宝产品的禁止性规定。”中闻律师事务所马海涛表示。凤凰财经《银行眼》记者查阅行业文件,未发现对账户能源、账户宝理财等产品的禁止性规定,但并无监管约束。近几年出台的资管新规、理财新规侧重去杠杆、疏通渠道,并未涉及该类业务。
“对于投资者来说,可能只是认为原油宝是一款理财产品,但并没有意识到其中的风险。如果银行对产品风险等级的评估与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不匹配,那么产品销售和风险控制就应该存在违规行为。”前述律师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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